领区内各中资企业:
根据国内有关指示精神,请领区内各中资企业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提高安全生产意识,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。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培训,组织全员认真学习《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》(见商务部网站)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标准,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,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,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,确保不留隐患。重要情况及时与我馆取得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
电话:+7(4212)304621
邮箱:khabarovsk@mofcom.gov.cn